《聊斋志异》
【蒲松談】巻五一小人
康熙间,有术人携一榼,榼中藏小人,长尺许。投以钱,则启榼令出,唱曲而退。至掖,掖宰索榼入署,细审小人出处。初不敢言;固诘之,始自述其乡族。盖读书童子,自塾中归,为术人所迷,复投以药,四体暴缩;彼遂携之,以为戏具。宰怒,杀术人。留童子,欲医之,尚未得其方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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